中国海仲与北海海事法院签署海事司法与海事仲裁合作框架协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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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2025-08-21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8月21日,中国海仲与北海海事法院签署《海事司法与海事仲裁合作框架协议》(以下简称“《协议》”)。李虎秘书长与北海海事法院副院长苏维琳分别代表两家单位签署《协议》,广西贸促会副会长伍娟和广西司法厅二级巡视员熊瑞江共同见证。

(签约仪式)
根据《协议》,对于相关海事纠纷案件,北海海事法院可以委托中国海仲大湾区仲裁中心进行调解,中国海仲大湾区仲裁中心应遵循合法自愿、规范操作、公平公正等原则进行调解,以利矛盾纠纷妥善解决。《协议》明确了委托调解程序、调解员确定方式以及调解期限等内容,对仲裁保全、仲裁裁决执行以及业务交流和重大学术论坛等合作机制作出了安排。
